新兴产业

注册

 

发新话题 回复该主题

我为群众办实事今日值班律师山东鲁杰律 [复制链接]

1#
白癜风的有效治疗方法 http://nb.ifeng.com/a/20190918/7727689_0.shtml

法律援助在你身边

问:我和我丈夫是泰安人,在淄博市张店区生活六年了。我准备起诉离婚。我应该在哪个法院起诉?

律师解答:根据民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您可以到你们居住的社区居委会,开具你们在张店区这个社区居住生活一年以上的证明,而后写起诉状,在张店区法院起诉。

问:今天骑自行车上班的路上,因为逆行发生交通事故,交警认定是对等责任,问能不能算工伤呢?

律师解答:不能。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款的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故当事人虽在上下班途中因交通事故受伤,但是由于是对等责任,故不能认定工伤。

问:一家公司欠我3万元的货款,我要了几次不给,我昨天又去该公司要账,结果发现该公司的地址变更了,我的钱还能要回来吗?

律师解答:公司的地址变更不影响其承担责任,故你可以继续向变更地址后的公司索要,必要时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值班体会

通过今天的值班,感觉到律师在法律咨询,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有大作为,能为普法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是律师作为法律工作者的社会价值,是群众维权的有力保障。我们律师有责任和义务,引导当事人依法合理表达诉求,促进各类矛盾和纠纷妥善解决,为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承担起社会责任。

值班律师简介:

张福宁,执业证号:,执业机构:山东鲁杰律师事务所,联系。

张福宁律师,男,年生,山东大学法学院本科(自学)毕业,自年1月起在山东鲁杰律师事务所(原山东大众律师事务所)执业至今,现担任山东鲁杰律师事务所副主任职务,还担任淄博市民营企业法律维权委员会委员和淄博市环保法律援助团成员。张福宁律师始终坚持法律的公平与正义,维护社会稳定和谐,全心全意为当事人和社会提供优质服务,诚信地对待每一位当事人。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邮箱

分享 转发
TOP
发新话题 回复该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