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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律师企业遇到因整治等原因断电的行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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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企业整治等原因断电的行为到底是不是合法的?属不属于违法行为?另外,企业被非法断电的,应当如何维权?在很多这种企业拆迁、企业征收,甚至大范围的企业整治的事件当中,有很多地方的行政机关往往会采取一些先断电、先停止企业生产,然后再进行后续处理。这样的行为越来越多,有的企业因为断电导致产生巨大的一个损失,有的还会有一些危险,尤其涉及到一些特殊的生产企业,突然断电,还会造成一些生产事故。下面通过一个具体的案例来了解一下。#行政诉讼律师#

福建某砖厂早在年就注册成立了,企业类型主要是集体所有制。年的时候,区行政机关作出了关于辖区内部分未办理用地批准手续的企业采取停电措施的函。依据查处无证经营的行为的管理办法,即省行政机关令第号第十条、第十条的规定,省电力公司对包括原告在内的几家企业进行断电,采取停电措施,不再提供供电服务。

年7月,国网电力公司做出了关于对停电措施的函,对原告在内的这些砖厂,包括15家企业采取了停电措施。原审法院呢认为,地方行政机关作出的这些行为没有法律依据,所以撤销了相关部门的函。区行政机关不服,向省高院提起了上诉。

省高院经过审查,该案件的基本情况和一审的基本一致,但是省高院作出了更为细致的分析。省高院认为,上诉人在诉讼期间提交的证据证实,年3月某区行政机关办公室为实现年6月3日前所有机砖厂和传统瓦窑全部拆除的关闭。全面完成全区机砖厂和传统瓦窑污染整治行业的目标任务,出台了区砖厂和传统瓦窑行业污染整治方案。

当然现在也在整治一些企业,不过是大范围这种整治一般是发生在其他领域。在当时、年的时候对于砖窑厂的整治,当时是一个非常关键的阶段。很多地方都在大范围的整治。所谓的整治就是那些违法的可以整治,好多砖厂传统瓦窑制造厂都要关闭。这种“一刀切”的方式其实是不合法的。该案中电力部门根据区行政机关或者执法部门的通知对违法违规的砖厂及时停电、断电处理是该该方案部署的内容之一。

年5月,上诉人向某供电公司做出了函件,明确要求供电公司对包括上诉人在内的15家企业停电。实质上是上诉人按照上述方案要求电力部门实施的行为,实际上是方案里的一个步骤。虽然停电行为是供电公司做的,但是供电公司是根据有关行政部门的函件。

上诉人主张不具有行政强制力,不属于行政法院受案范围的理由根本不能成立。所以,省高院认为,被上诉人15家加工企业未办理相关用地手续、审批手续,依据无证照的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以函件形式要求对这15家进行停电。但是,区行政机关在诉讼中没有提交区行政机关关于对没有手续的这些企业停电的函合法性的相关依据。区行政机关只提交了这个函,没有提交该函件背后所适用的法律依据。

因此,被诉函件做出没有合法的事实以及法律依据,鉴于上诉人不是供电部门,所以恢复电力的情况还是要靠电力部门。法院最终还是维持了一审的判决,撤销了区行政机关做出的函件。停电的唯一的依据已经被法院确认违法撤销了。

这类的企业还是挺常见的一类,在一些征收过程中,在一些整治过程当中,在一些治污、防治污染等等过程当中,很多地方行政机关就很喜欢采用这种相应的方式。这种往往都是违法的,并没有法律规定。

如果各位企业主,你们也遇到了这样问题一定要首先判断一下,相关的行政机关在进行的是什么行为,是征收?大范围的关停淘汰还是整治?还是其他的行为?一定要简单先判断一下。判断一下停电这个行为到底合不合法?有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这是第一个要做的。

第二个要做的就是尽量多的搜集事实依据、证据。第三,尽量多的去查找法律依据和国家政策。第四,要制定一个正确的维权方案。比如说你要告谁?告不告?怎么告?凭什么告?依据什么告?这些问题一定要搞清楚。否则的话,如果真按本案当中行政机关说的那样,去告电力部门,必输无疑。你们看一下,有很多这样的案例,告电力部门儿根本没有用。

这就要求咱们企业主一定要找一个专业团队进行操作。我们可以为大家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我们会依据您提交的这些证据,结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别是结合我们手里众多的案例、胜诉案例来为咱们制定一个正确的维权方案,制定一个高效的维权方案,这个制定一个全面的维权方案,以求达到更好的维权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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