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的谭sir我最后可能赔得裤子都没了。”
7月10日,谭乔发布微博称,自己主持的《谭谈交通》被全面下线,或面临数千万元的巨额赔偿。
随后,谭乔在视频中解释,不仅他的个人账号中与《谭谈交通》有关的视频被下架,其他二创类视频也被投诉下架,本人更可能面临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牢狱之灾。
谭乔表示,为了更好地传播这档带有公益普法性质的节目,《谭谈交通》从创作之初就没有签过任何合同或者协议,这被其他公司钻了空子。
据了解,发起投诉的公司名为“成都游术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下文简称成都游术),成立于年,企查查App显示,该公司年以来涉及97件司法案件,被告方包括华为、爱奇艺、B站、快手、字节跳动等公司。
7月11日,上游新闻报道称,成都游术是从成都广播电视台获得了《谭谈交通》的节目版权,“维权于法有据”。
成都广播电视台相关负责人则回应称,电视台长期以来没有对《谭谈交通》节目主张版权权利,但并不代表着任何个人可以随便侵权,其拥有《谭谈交通》的全部著作权。
图源:上游新闻
相关授权书显示,成都广播电视台将《谭谈交通》的所有著作财产权以及将上述权利的转授权权利,以及将上述权利许可第三方进行分销的权利转授给游术文化。该协议中特别注明了包含赔偿权。
截至发稿前,事情尚未有更多结论,但关于内容版权问题,一石激起了千层浪。
“二仙桥传说”视频不见了《谭谈交通》遭全网下架
《谭谈交通》是在成都电视台播出的一档交通警示类节目,当时身为交警的谭乔用在街边采访教育的形式普及法律知识,被粉丝亲切地称为“谭sir”。
这档温情与搞笑并存的节目从年开播,到年5月停播,累计播出三千余期。
近年来,《谭谈交通》在网站的二次传播,让谭乔人气大涨,他也参加了《怎么办脱口秀》等各大节目。截至发稿前,谭乔的全网粉丝量超过万。
诙谐幽默的谭乔和与众不同的受访者们,摩擦出了奇妙的化学反应,也诞生了“到二仙桥需要走成华大道”等互联网热梗。
谭乔的账号在B站累计发布了条视频,目前已经缩减至80个。其中,播放超千万的二仙桥传说等相关视频均被下架。
B站《谭谈交通》相关视频创作者的稿件被下线时显示:“我司收到权利人(成都游术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关于您稿件的侵权申诉并根据其要求及著作权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对该稿件进行下线处理。”
上海申伦律师事务所夏海龙律师解释了成都游术有权投诉的原因,授权书等文件说明成都游术的确已经获得了《谭谈交通》节目著作权的合法授权,且不属于仅获得程序性授权,因此有权提起本案诉讼。
有法律人士称,这可能是我国新著作权法实施以来,第一个具有代表性里程碑式的案例。
首先,被告人不是抄袭者,而是作品的重要创作者。
夏海龙律师表示,本案的特殊之处在于,被告本人恰是案涉作品中的主要角色和参与者,这一因素将在很大程度上影响法庭认定被告使用《谭谈交通》相关内容是否属于法律允许的“合理使用”。
其次,修订后的著作权法将之前“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重新命名为“视听作品”,本案关于视听作品的界定存在争议。
秦鹏飞律师解释道,构成视听作品的前提是视频画面具有著作权法意义上的“独创性”,比如拍摄脚本、剧本设计和后期剪辑等,否则只能算是“录像制品”,录像制品的权利人拥有的是“邻接权”。
著作权法还规定了另一种叫“口述作品”的作品类型,《谭谈交通》更像是谭sir的谈话节目,因此本案也可能被认定为,《谭谈交通》是对谭乔的口述作品进行记录的录像制品,这样成都广播电视台就只能以录像制作者的身份主张对节目的“邻接权”。
最后,谭乔面临的法律风险不仅仅来自成都游术,还有成都市广播电视台。
据国家知识产品商标局,“谭谈交通”已经被成都市广播电视台在多个商品类别中注册为商标。
图源:国家知识产品商标局
夏海龙律师透露,如果谭乔在其网络账号中使用“谭谈交通”字眼,也有可能被成都广播电视台或其他的商标被授权人以侵害商标权的名义起诉。
热搜背后,是尚未形成的版权共识
#谭谈交通全面下架#等话题发酵后,迅速引起网友的广泛讨论。
在微博,#谭乔自曝或面临牢狱之灾##诉谭乔侵权公司一个月内起诉61次#等话题迅速登上微博热搜,累计阅读量超10亿;在抖音,谭乔发布的抖音视频也累计获赞超60万。
有网友发现,成都游术实缴资本0,参保人数为0,但却发起了多起侵权诉讼,疑似专门靠批量诉讼赚钱的空壳公司。
7月11日,谭乔发布抖音视频,晒出了来自一家小微企业的私信,该公司在非盈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