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各界、广大群众:
为推进我县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切实加强对农村宅基地的监督管理,维护农村宅基地管理秩序,规范村民宅基地使用行为,保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宅基地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按照《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农经发[]6号)、《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粤农农规[00]3号)和《云浮市农业农村局、云浮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全面规范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的通知》(云农农[00]9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县农业农村局会同县自然资源局起草了《新兴县关于全面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新兴县全面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进行网上公示,并征询广大群众意见,公示时间:从00年11月4日起至1月3日止共十天。欢迎社会各界人仕提出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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