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认为,新型产业用地最早的雏形是源于北京腾笼换鸟、产业升级的需要而在年《北京中心城控制性详细规划》所提出的高新技术产业用地(也称为工业研发用地,即M4)。后因北京M4的提法与M1、M2、M3的逻辑背道而驰被逐渐淡化。相对地,深圳在年提出的M0叫法更合逻辑,“0”的意思是排在M1的前面,意味着“零”干扰和污染,甚至和居住、公共设施完全兼容为一体,宜居宜业,因此得了非常广泛的认同,比如东莞、深圳、广州、中山、顺德、珠海、惠州、贵阳、温州、台州、绍兴、杭州、济南、潍坊等地。尽管M0叫法是主流,但是到目前为止各地依然没有统一。
深圳、东莞、广州对新型产业用地的定义被视作正宗主流,即“为适应传统工业向高新技术、协同生产空间、组合生产空间及总部经济、2.5产业等转型升级需要而提出的城市用地分类。即在工业用地(M类)中增加新型产业用地(M0),其范围定义为融合研发、创意、设计、中试、无污染生产等创新型产业功能以及相关配套服务的用地。”其他城市的新型产业用地定义也与其基本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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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Alisa凤
图片/Alisa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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