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根据判决书,一审法院认定孙永一24年间共收受50人贿赂,总计万余元,其中有24名行贿者是律师。
济南中院三法官受贿案:
律师送钱“不是行贿”?
本刊记者/*孝光
发于.7.19总第期《中国新闻周刊》
6月8日,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孙永一受贿案一审宣判。判决书描述了这样一段行贿情节:年5月,山东辰静律师事务所主任陈静请托孙永一,寻求案件办理上的帮助;年3月,她替案件当事人转送了10万元给孙永一。
“我认真研究以后,认为中院判决确实存在严重不公正,为公平正义应该去帮一下。后来事实证明我的判断是对的,这个公司的案件最终通过再审胜诉了。”陈静说,一年后,替朋友“转送了一份礼物,当时确实不知道里面有10万块钱”。
这是陈静替自己的辩白。中国*法大学疑难证据问题研究中心主任吴丹红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