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7月20日,受辽宁抚顺被征收人郭先生的委托,北京即明律师事务所正式代理其房屋拆迁补偿纠纷案。
年,郭先生通过土地流转的方式,获得了本村的一块空地。并在土地上修建了约平的房屋,同时在房屋周围搭建了饲养棚和豆腐加工厂,作为家庭的主要经济来源。
年9月,当地市政基础建设项目启动,对个人及企业下达《拆迁公告》和《征收补偿方案》,郭先生家的房屋刚好位于征收范围内。
年6月,征收方通知郭先生需及时签订动迁补偿协议,补偿协议中表明郭先生的所有产权证房产面积.16平,每平方米将补偿元,补偿金额约40万余元,另加半亩自留地、地上附作物、过渡费、搬家费、其他补偿等一共90余万元。但是郭先生对于测量的房屋面积及补偿款存有异议,故一直未签订补偿协议。
年4月,征收方对郭先生下发《关于限期内强制拆除房屋及地上附着物的通知书》,通知书载明本次不签订补偿协议,将面临强房屋强拆的风险.
年底,郭先生的部分房屋突然被强拆,无奈之下他当即将征收方告上法庭,法院判定征收方在房屋征收过程中存在违法行为,应对郭先生做出补偿,但是后续补偿事宜仍未达成一致,出于担心还未拆除的主房受赔偿影响就一直没有走国家赔偿程序,目前国家赔偿诉讼程序即将到期,全家人都不知所措。
慌了神的郭先生开始在网上搜集信息,寻找靠谱的征拆律师来帮助自己维护合法权益。他通过短视频平台了解到,北京即明律师事务所是一家专门处理土地征收、房屋拆迁补偿纠纷的律师事务所,有非常丰富的办案经验和大量的成功案例。在与律所一对一客户律师充分沟通后,郭先生决定支付咨询费邀请即明拆迁律师到当地面谈。
由于该案件时间跨度长,案情较为复杂,收到咨询费后,即明律师事务所派出经验丰富的郭娜律师前往当地与其当面沟通。
在现场实地考察并听取当事人的情况介绍后,郭娜律师针对该案件的可操作性进行了详细的法律分析,对案件风险和机会进行了明确的告知。在充分沟通后,郭先生认为郭娜律师的分析和维权方案全面、科学、专业,于是当场决定委托。
目前,该案件已经进入承办阶段。北京即明律师事务所承办律师将充分利用法律赋予被征收人的权利,通过合法的途径,全力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利益。
即明普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征收土地应该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收被征地农民的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该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用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该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农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上人民政府应当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承办律师郭娜律师简介:
郭娜律师,北京即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及经济学双学士,专业办理征地拆迁行政诉讼类案件,拥有丰富的法律知识及较高的法律素养,具备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和案件处理技巧。擅长处理土地征收、农村城市房屋拆迁、企业拆迁、城中村拆迁、棚户区改造等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