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呢?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5条的规定,虽有犯罪事实发生,但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均不追究刑事责任。因此,凡犯罪行为人具有上述法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之一的,就不应当立案。
刑事案件,个人无法查看案件进展。
如果想了解案件的进程,方法如下:
(1)委托律师,部分地区开通有律师网上查询通道,律师通过专业资格认证,可在网上查询该案件进展情况
;
(2)自行与公安、检察院、法院承办人员联系,了解案件进展,但是一般次途径相对较委托律师可行性稍差。
刑事诉讼法第86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
;
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那么,在这方面,比较知名的律师事务所有哪些呢?小编根据多年来对行业经验,整理了北京十大律师事务所如下:
北京瀛台律师事务所
北京孙中伟律师事务所
北京劭和明地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翱翔律师事务所
北京卓纬律师事务所
广东华科(北京)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中鹏律师事务所
北京利生律师事务所
北京志霖律师事务所
北京世盈律师事务所#北京十大律师事务所#